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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庆新教授《音乐评论写作漫谈》讲座综述

时间:2016-04-19浏览:1250


讲座题目:《音乐评论写作漫谈》

主讲人:于庆新(原《人民音乐》副主编、高级编审)

主持人:王州(福建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导)

时间:第一讲:2016年4月6日(星期三)09:00-12:00;

      第二讲:2016年4月6日(星期三)14:30-17:30

地点:福建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2016年4月6日,原《人民音乐》副主编、高级编审于庆新应邀莅临福建师范大学音乐学院,为我院师生带来一场题为《音乐评论写作漫谈》的精彩讲座。众多师生慕名而来,全场座无虚席,反响热烈。

  于庆新,男,原《人民音乐》副主编、高级编审,曾任中国音乐家协会理论委员会委员、民族音乐委员会副主任,中国音乐评论学会理事,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常务理事等。在《人民音乐》长期主持“创作评论”及“专稿”栏目,发起并主持了“民族器乐的创作与发展”“回顾与反思”及“王洛宾与西部民歌版权归属”等重大问题系列讨论。

  该讲座主要从选题、具体写作问题和学术道德与规范三个方面展开论述。于先生凭借在《人民音乐》编辑部3 0多年丰富的工作经验,以《人民音乐》的来稿、审稿和用稿原则为依据,为我们列举了大量实例,使我们对音乐评论写作有了较为深刻的认识和理解。

一、选题

  于先生认为,选题即论域,即论文论述的范围,研究的领域。他提出了写作中存在的错位、陈旧、大而不当等选题不当问题,以《人民音乐》中“表演艺术”、“创作评论”、“民族音乐”、“当代音乐家”、“音乐教育”等栏目为例,逐一做出了具体问题的阐释。

  由此,他提出选题要有新意,要有新问题、新观点、新角度,要有积极的社会意义,体现教育工作者的责任感和良知,要注意问题的理论深度及含量,要具有典型性和普遍意义,不做单纯概念的无谓争论,不捕风捉影树立假想敌。

  他认为,如何有新意,要求我们首先要克服浮躁,严谨治学;其次要广读博取,多参与多思考;最后扬长避短,在自己熟悉的领域中捕捉选题。


二、具体写作问题

  于先生从相关栏目写作、文风、写作规范三个方面提出了他对具体写作问题的观点。他认为创作是音乐事业发展的主导,创作评论是音乐评论的主体,作品评论要纲举目张,言之有物,臧否适当。此外,他举出了具体论文实例,分别对民族音乐、述评与综述、表演艺术、音乐学探索等栏目提出了问题和看法,使我们更为清晰明了地理解。在文风方面,他提倡写作要通俗易懂,深入浅出。

三、学术道德与规范

    最后,于先生严厉提出目前学术界所存在的抄袭、买稿、找“枪手”、搭车、一稿多投、自我抄袭等不良学术风气,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呼吁我们严守学术道德规范。


    于庆新先生的讲座生动具体,掷地有声,他用他的亲身经历和大量实例为我们较为全面地论述了音乐评论写作的相关问题,为广大师生们所存在的写作问题和困惑给予了非常实际而有价值的指导和启发。“一个人的伟大,不在于他对社会的贡献有多大,而在于他能面对各种诱惑时敢于说不”,于先生开讲时引用的这番话,仍回荡在我的耳畔,在时代高速发展、社会变迁巨大的今天,无论在做人做事还是学术科研,都值得我们回味!深思!

吴诗瑶 撰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