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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音乐学院2022-2023学年研究生先进班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11-03浏览:10

关于做好音乐学院2022-2023学年研究生先进班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根据《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先进班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师大学校办〔2020〕10号)文件(以下简称《评选办法》)要求,现将2022-2023学年学生先进班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

(一)校学生先进班集体

(二)三好学生标兵(含高水平创新创业竞赛获奖单列指标)

(三)三好学生(含高水平创新创业竞赛获奖、兼职辅导员单列指标)

(四)优秀学生干部(含校级学生组织、兼职辅导员单列指标)。 

二、评选方式

本次参评对象为2021级、2022级全日制研究生,符合条件且有意申报的同学:

(一)仔细阅读文件附件6:《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师大学校办〔202010号),明确是否符合申报条件。

(二)因担任兼职辅导员参评“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根据附件8:《福建师范大学兼职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办法》(师委学工20204)文件精神予以认定,名额单列。

(三)先进集体下载附件1:《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先进班集体审批表(研究生)》(纸质版一式2份);附件2:《校学生先进班集体具体情况汇总表(研究生)》(电子版),由各班班长填写。先进个人下载附件3:《福建师范大学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审批表(研究生)》(纸质版一式2份);附件4:《福建师范大学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具体情况汇总表(研究生)》(电子版)。“审批意见”一栏先不填写。

严格按表格要求填写清楚,不得改变原表格格式!

三、评选截止时间

申请截止日期:2023116日(周一)12点,逾期不予受理。审批表纸质版(附件1,3)和汇总表电子版(附件2,4)先提交至各班级团支书处,各团支书收齐后再提交至院研会组织部部长柯沁昀同学处。电话:18159120935,邮箱:943520750@qq.com。

四、名额分配

(一)校学生先进班集体:1

(二)三好学生标兵:1

(三)三好学生:10

(四)优秀学生干部:10

按照学校给予的名额,根据各班级的总人数按照“参评人数不超过学生总数5%”分配各年级各班级的奖项参评比例,优秀班集体与三好学生干部根据报送材料进行择优选拔(详见附件5)

音乐学院先进班集体、先进个人材料.rar


 

福建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