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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遂今《音乐学与音乐传播学的思考》讲座综述

时间:2012-10-13浏览:502

 

  2012年9月29日,福建师范大学音乐学院主办“曾遂今《音乐学与音乐传播学的思考》”讲座,此次讲座由音乐学院叶松荣院长主持,虽然讲座的主要对象是国培班的所有老师,但讲座也吸引了福建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的许多师生。曾遂今教授是我国著名的音乐学家,作曲家。现任中国传媒大学二级教授,音乐系系主任,音乐社会学与音乐传播学学科带头人,博士研究生导师,传媒音乐研究所所长,中国大众音乐协会副主席,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传播学会会长。曾遂今教授此次《音乐学与音乐传播学的思考》的讲座内容主要有以下四点:“西方音乐美学中的音乐作品认识观与音乐传播”“音乐作品实现的核心渠道——音乐表演空间”“两种音乐传播媒介的认识观”“音乐传播媒介的广义认识观在音乐文化发展中的意义 ”。曾教授从音乐学和音乐传播学的角度来阐述他的音乐思考,思想之深刻,洞察力之深邃,其音乐传播学的思想对于建立我们国家音乐传播学学科的体系有重大的意义。
  曾教授就先音乐传播学涉及的领域作了具体的分析说明,主要涉及的领域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域、音乐科技领域、音乐大众传媒领域、音乐美学领域、音乐编辑领域、音乐文化产业领域、音乐知识产权领域、音乐受众领域、音乐批评领域,此外,曾教授还对可能的音乐教育领域做了说明。接着,曾教授从音乐传播媒介广义的角度解读了音乐作品存在的方式和音乐表演空间与舞台。之后,曾教授就他音乐学与音乐传播学的思考进行了细致而全面的讲座。

  一、西方音乐美学中的音乐作品认识观与音乐传播

  波兰著名哲学家、美学家罗曼·茵加尔顿(Roman Ingarden, 1893—1970)对于艺术本体论的研究有如下话语“这种处于不确定地位的示意图式的音乐作品,必定是一种意向性的对象,其存在方式乃是他律的,它依赖于意识活动。……通过这种方式(按:指演奏)直接传递的不过是声音自身。对于这些声音,听众应把它作为作品的基础来看待,只有以听众的理解和相应的意识活动为中介,它们才决定音乐作品在艺术方面全部如此重要的其余部分:从音乐构成物到作品的非声音因素,尤其是作品在美学上的价值质量和审美价值。” 阿尔弗雷德·舒茨在其著作《音乐现象学手稿》中对于音乐作品认识观和音乐传播举了很形象的例子,“《唐璜》的序曲是莫扎特在演出前一天写出的,但它在此以前已在莫扎特头脑中存在了,尽管无法传达给别人。贝多芬作曲时在笔记本上写满各种草稿是为了自己的方便。这些主题井非由于被写下来才存在,它们在此以前已存在于这位作曲家的大脑中。”(转引自蔡仲德《音乐与文化的人本主义思考》第201页,广东人民出版社1999年8月版。)舒茨以上言论,有这样一些要点值得我们注意:

  第一,音乐作品是意识中的观念对象,它与总谱或演奏无关。

  第二,这个意识中的观念对象,是作曲家意识中的观念对象。他以莫扎特与贝多芬为例说明,记谱也好、演奏也好,其实作品早就存在于作曲家头脑中了。

  第三,总谱、表演只是音乐交流的必要手段。

  第四,“认为一部交响曲仅以总谱或乐队演奏的方式存在是荒谬的” 这句话可以这样来完整地解读:一部交响乐作品不仅以总谱或乐队演奏的方式存在,而且以意识中的观念对象存在。西方当代著名哲学家和美学家,法国现象学美学代表人物米克尔·杜夫海纳(Mikel Dufrennne,公元1910—1995年)“作品既然创作出来了,它必然具有一种物的存在。那么创作出来的是什么呢?瓦格纳写了一个剧本和一个乐谱。写在纸上的、印刷工人印刷的那些符号,这都是作品吗?是又不是。……因为作品是完成了,但尚未上演,尚未呈现。我可以有一份《特里斯坦》的乐谱,但这样我就面对作品了吗?如果我不会读乐谱,那肯定不是:我面对的是一纸乱七八糟的符号……如果不提及音乐本身,即过去和未来可能的音乐演奏,那么这些符号怎么会有意义呢?因此,音乐作品只有演奏时才是音乐作品:它就是这样呈现的。”(【法】米·杜夫海纳《审美经验现象学》,文化艺术出版社1992年版,转引自润洋著《现代西方音乐哲学导论》,第162页,湖南教育出版社2000年1月版。)美国当代著名哲学家、艺术理论家、艺术符号理论的重要创始人,最早在哲学研究取得地位的女性学者之一,也是最早同时被公众与专业学者所熟悉的美国哲学家苏珊·朗格(Susanne K.Langer, 1895—1985),“……真正的表演与作曲一样,是创造性行为。这同作曲家在构思出主要乐章,构思出整个指令形式以后,他从乐思中派生出来的其他工作仍然属于创造性行为是同样道理。演奏无非是将这一行为继续下去。……他得到了指令形式,得到了可变的、经常是形式发展的细节规定,但每个音调最终的声音效果则留给他本人来决定。” “音乐作品需要被固定在乐谱中,以保证其作品自身的同一性,使作品在产生之后被认识和演奏,使不同时代、不同地域的听众能够聆听、欣赏。这便保证了音乐作品的持续存在的可能。乐谱不仅为演奏者提供了复现作品的可能,而且也为演奏者提供了各种不同解释的可能。”(于润洋《现代西方音乐哲学导论》,第481页,湖南教育出版社2000年1月版)此外,学术前辈对音乐作品的观察方法、观察角度,引发出我们在音乐传播学角度的新的认识。

  第一,音乐表演活动,本质上是音乐传播活动。参与这种音乐传播活动的核心力量,是演奏员、歌唱者或戏剧演员。

  第二,这种音乐表演——音乐传播活动的主体内容,是通过唱奏演员对乐器、声带的理性与感性的掌控,创造出乐音运动的形式、再现出作曲家思维中的音乐信息,并把这种信息传递给音乐受众。

  第三,音乐表演,是在特定的空间、范围中执行的。有了这个特定的空间和范围,音乐表演才顺理成章;没有这个空间和范围,音乐的作品还没有最终实现,音乐还只是音乐激发者(包括作曲家)的音乐思维或乐谱符号的初步音响外化。

  二、音乐作品实现的核心渠道——音乐表演空间

  在音乐表演活动中,表演者依托的是自身的体态运动,牵动对应的发音装置(各种乐器、人的声带和相关的体腔共鸣器),形成特殊的、有规律的、艺术化的声音系列。这种艺术化的声音系列,是音乐表演者追求的立身之本,是音乐受众的审美期待和审美目的。但是,这种审美期待和审美目的最终要成为完美的审美对象和音乐偶像,还要和音乐表演者自身的体态运动同步地、完美地、天衣无缝地、天造地设般地结合起来。声音与体态运动的结合,这是一种极具人性化的、天理人情的音乐作品存在方式,更是一项人类老祖宗留下的、不可颠覆的音乐作品存在方式。音乐表演空间主要有:人际互动的音乐表演空间、节俗风情的音乐表演空间、公诸于众的音乐表演空间,它们均是为音乐作品的展示而服务的。它们各自形成一个表现音乐作品存在的服务系统。这个系统,从简单,到复杂,从自然化的“原生”形态,到人为化、技术化的智力形态。

  三、两种音乐传播媒介的认识观

  音乐传播媒介的认识观主要有广义的音乐传播媒介认识观和狭义的音乐传播媒介认识观,这里主要从广义的音乐传播媒介认识观来说。

  第一,舞台传播的音乐是活生生的、充满人性化的音乐。它是音乐表演者在智慧、灵感、艺术功力的基础上,在人体相关部位多种节律性运动中产生的音乐。这是一种因果结合的音乐、视听融合的音乐。人的运动行为是因,与运动行为相关的乐音系列是果。古今中外的爱乐者一个共同的兴趣之点是:要听其声,更要观其人。因为,音乐是人塑造的。节律性的、舞蹈般的塑造过程,是审美对象不可缺失的环节。

  第二,舞台传播的音乐是不断发展和运动的音乐。人们表演一次,传播一次,再创造一次,再处理一次。音乐永远充满着动力、充满青春、充满生命,永远给人带来新鲜感、亲切感和无尽的想象、无穷的情感寄托。

  第三,音乐的舞台传播媒介,它承担着传播音乐艺术、展现音乐作品存在的功能。但是,它不是一项消极的媒介,它是一台积极推动音乐艺术发展的永动机。对音乐表演者来说,专业舞台的潜规则是,你要有相当的艺术功力,你才有资格登上这个平台;你要永葆你的艺术青春,你就要永无止境地在这个平台上强化、提升你的艺术实践。当你登上了这个舞台媒介,你的一切行为就在众目睽睽之中。在这个媒介场中,没有投机,也不可能取巧,舞台媒介就只给你一次机会。所以,舞台媒介是一台推动音乐艺术发展的永动机,它打造出了无数音乐艺术大师。古今中外都是如此。

  第四,音乐的舞台传播媒介,为什么几千年来不断发展?为什么今天在多种传播媒介浪潮的奔腾中,音乐舞台不可被颠覆、不可被缺失、不可被消灭?这是因为,音乐表演空间、音乐表演舞台,它是音乐艺术、音乐作品天然的和本能的展现“场域”。后世的多种传播媒介,是舞台媒介扭曲的、破碎的、不完整的延长。但它满足了人们在剧场的激动体验后,耳目感官的延续性需求。由于后世多种传播媒介的艺术复制现象带来的神奇性、神速性,因而促使了传媒资源的衍生,积累了更多的财富,所以后世的人们才对这些传播媒介的发展推波助澜。但是它们永远不可能取代音乐舞台媒介的核心地位。

  四、音乐传播媒介的广义认识观在音乐文化发展中的意义

  第一,突破了西方传播学对新兴音乐传播学的观念束缚,使我们能自由地在音乐文化的传播领域中独立地观察和思考。这样,我们就可以充分地利用音乐美学、音乐史学、民族音乐学等多种学科的成果和资源,来支撑、发展音乐传播学的研究和成果。同时,音乐传播学所提出的思想和观念,又有可能发展和完善这些学科的成果和资源。未来,音乐学在向前发展,它的下属学科又在互相融合、互相支撑。这也许就是新世纪音乐学继续向前推进的脉络和轨迹。

  第二,将音乐表演空间、音乐舞台纳入音乐传播媒介的视野,也扩大了在艺术学领域中传统的戏剧戏曲研究对舞台、古戏台研究的范围,强化了音乐传播学与戏剧戏曲研究的融合。

  在音乐表演舞台做为音乐传播媒介的认识观念中,我们将会发现更多的、极具学术意义的学术切入点: 舞台表演传播与录音棚“表演”传播的本质区别;舞台表演传播效果与唱片传播效果比较研究;舞台音乐表演与网络音乐视屏演示的比较研究;音乐传播媒介发展史研究;广义与狭义音乐传媒制约下的受众研究;中国古戏台的传播功能研究; 音乐传媒的媒介文化装饰与音乐传播等等。

  会议最后,福建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叶松荣院长对曾遂今教授的演讲给以了高度赞扬并代表学院希望曾教授常来福建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做客讲座。

  总之,曾遂今教授关于《音乐学与音乐传播学的思考》的讲座对音乐的传播理论研究提供给我们许多音乐学的新思考,他的音乐传播理论研究将会对我们国家民族音乐学的发展起到促进的作用。

(2012级研究生 任秋评撰稿)

 

(摄影:林若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