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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平司长讲座《文化强国建设的创新驱动与转型发展》综述

时间:2012-11-18浏览:377

 

讲座题目:文化强国建设的创新驱动与转型发展
讲座时间:2012年11月18日
讲座地点:福建师范大学音乐学院205教室
讲座人 :于平(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文化科技司司长)
主持人 :叶松荣(福建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2012年11月18日,正值福建师大建校105周年之际,音乐学院迎来了中国文化部文化科技司于平司长。
  于平,1984年毕业于江西师范大学中文系并留校任教。1988年毕业于中国艺术研究院并在北京舞蹈学院任教,1996年4月任北京舞蹈学院副院长(主持院务工作),后任文化部艺术司副司长,司长。现任文化部文化科技司司长,北京大学及北京师范大学兼职教授。享受国务院专家特殊津贴并被评为文化部优秀专家,1998年被评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主要著作有《中国古典舞与雅士文化》、《舞蹈形态学》、《中外舞蹈思想概论》、《中国现当代舞剧发展史》等。
  于平司长以自己的深厚的文学内涵,渊博的学术知识,宽广的文化视野给国培班学员和音乐学院的教师学生带了了一场极具启发意义的讲座——《文化强国建设的创新驱动与转型发展》。
  讲座开始,于平司长结合刚刚闭幕的十八大,以十八大精神对文化发展的启示来谈“推动文化发展需要增强创造性活力”这一理念。
  于平司长谈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胡锦涛同志代表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作了题为《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的报告。《报告》以“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为题,专门论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强调“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关键是增强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报告》明确提出要为人民提供一个让“文化创造源泉”充分涌流的广阔舞台,更期待全民族开创一个让“文化创造活力”持续发展的崭新局面。可以说,文化创造源泉的充分涌流和文化创造活力的持续发展,既是我们文化强国建设的必要举措,也是我们建设文化强国的必然取向。
于平司长从以下的六点详细的阐述对“推动文化发展”至关重要的“增强创造活力”这一因素的贯彻实施,并引用了大量的与我们生活密切相关的例子来辅助讲解。
  一、增强创造活力需要高度自觉,这首先是在我国现代化全过程贯彻科学发展观的自觉。
  于平司长列举了“科学发展观的‘以人为本’”、“‘仁者人也’——孔子”、“和而不同”等例子深入讲解。
  二、增强创造活力需要高度自信,这是指我们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并进而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自信。
  于平司长引用胡锦涛主席的话:“自信”是既不“妄自菲薄”也不“妄自尊大”,是既不“空泛”也不“繁琐”的自信。
  三、增强创造活力,需要把握机遇和应对挑战,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
  于平司长说“把握机遇”和“应对挑战”是我们近一个时期对发展大局的基本判断,我们称之为“重要战略机遇期”。同时他说:我们在关注“以文化人”之时,更应该关注“以人创文”。
  四、增强创造活力,需要顺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要把推动发展的立足点转到提高质量和效益上来。
  于平司长认为,文化建设在推动经济发展这方面的着眼点,不只是推动文化产业跨越式发展而成为我国新的经济增长点,更在于构建现代文化生产方式并实现文化内容生产的现代化。
  五、增强创造活力,需要努力让人民过上更好生活,开创社会和谐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
  于平司长指出当前在社会大众中最现实的利益是:“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同时人民大众也开始关注“闲有所乐、玩有所趣、风有所雅、俗有所易、智有所启、情有所寄”。
  六、增强创造活力,需要落实为文化整体实力和竞争力的增强,发挥文化引领风尚、教育人民、服务社会、推动发展的作用。
  于平司长在这一章节中谈到了文化人格的四个层次,即“文化素质、文化水平、文化涵养和文化境界”
  接着于平司长引出了本次讲座的核心观点:“文化强国建设的创新驱动与转型发展”。
  于平司长从以下的几个方面来阐述他的观点:
  一、引用胡锦涛主席今年的“7.23讲话”的部分内容强调“一定要坚持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坚持把改革创新精神贯彻到治国理政各个环节,更加自觉、更加坚定地推进改革开放……” 进一步强调了“文化自觉”与“文化自信”对一个国家、民族、民族文化的重要意义。
  二、对于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决定》提出的“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指出“文化强国建设”是要“不断开创全民族文化创造力持续迸发、社会文化更加丰富多彩、人民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保障、人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全面提高的新局面”。我国是文明古国,是文化资源大国,但还算不上文化强国,迫切需要加快建设与我国深厚文化底蕴和丰富文化资源相匹配、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相适应、与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目标相承接的社会主义文化强国”。
  三、于平司长指出,没有文化的改革创新,就不会有文化的繁荣发展,就谈不上文化强国的建设。他说早在2008年,李长春同志就在《求是》上发表署名文章,强调了“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树立和落实新的文化发展理念”。 李长春同志强调:“改革创新和科技进步是文化发展的根本动力。必须在推进文化体制机制创新的同时,大力推进各方面的创新”。
  四、于平司长提出了一个新的“文化列强”的概念,指出不论是“抢占文化发展制高点”还是“提高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都说明对我们文化“改革创新”的一个重要评价参照是当今世界“文化列强”的文化软实力,说明我们迫切需要的是能实现“转型发展”的“改革创新”。
  五、对于“文化发展”的提出,于司长谈到在国家行政学院2012年秋季开学典礼暨省部级领导干部和市长“推进城镇化建设”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国务委员马凯同志作了题为《转变城市发展方式,提高城市发展质量,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的重要讲话,这个讲话促使我们思考转变方式、提高质量的“文化发展”的课题。
  六、于司长指出,我们当下的文化建设,是为把我国建设成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打下基础。这个基础,对内是不断满足并拉动“文化内需”的平台,这应是一个具有强大吸引力和凝聚力的平台;对外是不断交流与交锋“文化列强”的平台,在这个平台上我们应大力提高自己的影响力和竞争力。
  七、从我国的城镇化进程看文化强国建设的转型发展,其实也将会涉及到文化产品观念、内容、体裁、题材、形式、手段等具体层面上的转型发展。这就要求我们“把创新精神贯彻文化创作生产全过程……增强文化产品时代感和吸引力”。于平司长指出对于我们这样一个正在由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的文明古国,对于这样一个正在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文化资源大国,我们的文化建设必须“两手抓”。这个“两手抓”指的是一手抓文化传承,一手抓文化发展。从“创新驱动”的视角来看我们所说的“两手抓”,于平说:“‘文化传承’这一手要抓的是‘继承创新’,‘文化发展’这一手则要抓‘集成创新’”。
  八、于平司长说“科技创新的一个重要理念”是“集成创新”。在当下的文化建设中,文化与科技融合正成为提高文化创新能力和传播能力的新引擎,我们要“深入实施科技带动战略,增加自主创新能力”。于平司长指出作为科技创新理念的平移,文化的“集成创新”一是要有自主意识,创新要素与内容的选择服从创新主体解决文化发展问题的需要;二是要有跨界意识,要开放创新要素与内容的选择空间,以实现主体选择的最优化;三是要有协同意识,要通过创新团队的有机整合实现创新主体的系统升级;四是要有前瞻意识,不仅要以“改革创新”满足群众的现实文化需求,而且要以“开拓创新”开发群众的潜在文化需求。可以认为,我们当下的文化建设应强化“创新驱动”与“转型发展”,还应强化“集成创新”以实现“转型发展”。
  本次讲座长达三个多小时,于平司长以其极具前瞻性的眼光对“文化强国建设”进行了新的解读。此次讲座,于平司长以问题意识为导向,大量引用鲜活的事例,深入涉及我国的文化领域,从实践问题和理论问题的结合上,运用辩证思维来重新认识“创新驱动”与“转型发展”两大议题。引用于平司长自己的话:此次讲座“既不空泛,也不繁琐”。深深显示了于平司长个人的魅力、实力和吸引力,实在是我辈学习的楷模。

(2012级研究生 王钦撰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