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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锺恩教授《由音响结构力引发的艺术、美学、哲学问题》讲座综述

时间:2014-12-10浏览:889

韩锺恩教授《由音响结构力引发的艺术、美学、哲学问题》讲座综述
宋佳


讲座课题:《由音响结构力引发的艺术、美学、哲学问题》
讲座教授:韩锺恩
讲座时间:2014年11月28日,8:30-10:00
讲座地点:音乐学院三楼会议室

 

 

2014年11月28日早晨,上海音乐学院博士生导师、音乐学系系主任、中国音乐美学学会会长韩锺恩教授受邀莅临我院进行学术交流,为师生开设专题讲座《由音响结构力引发的艺术、美学、哲学问题》,此次讲座由音乐学院副院长王州教授主持,黄宗权老师作总结性发言。

本次讲座的提纲分为四大部分:

一、讨论的前提

二、音响结构力

三、与音响结构力直接相关的艺术问题

四、通过听感官事实呈现出来的美学问题

 

一、讨论的前提

多重关系的观照

韩锺恩教授认为音乐学的研究者,无论其方向是音乐史学、音乐美学、民族音乐学还是音乐教育学,在面对音乐这个研究对象的时候也同时面对着一系列关系,这些关系就是讨论的前提。我们今天所讨论的问题,总是离不开自然与文化的关系、文化与艺术的关系、艺术与音乐的关系、音乐与音乐学的关系。

1、通过自然与文化关系,可观测文化的分离问题,因为文化是从自然中分离出来的。 

2、通过文化与艺术关系,抽提艺术起源问题,研究艺术是怎样在一种文化现象中萌发的。

3、通过艺术与音乐关系,凸显审美发生问题(形式),此次讲座的主线“音响结构力”就是从形式这个角度来进行讨论的。   4、通过音乐与音乐学关系,可(钩沉)美学生成问题(意义),审美和美学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和范畴,但二者又有着密不可分的因果关系。美学就是对审美所进行的研究,美学是一门学科,而审美则是一种活动。

(二)5个问题

这5个问题涉及了自然、文化、艺术、美学和哲学的内容,以及这些内容和音乐本体之间的联系。

1、关于自然问题:主要是效仿与师法的不对称动态平衡关系。效仿自然与师法自然包含着从对自然的表面性认知,到对自然法则进一步学习运用的过程,而人们必须经过这样由表及里的认识过程,方能达到对事物深层结构规律的理性把握。

2、关于文化问题:主要是具有衍生性功能的音乐,即依附于日常生活可进行局部艺术观照的事项。这类的音乐与文化脉络关系密切,有时可具备多重社会功能。

3、关于艺术问题:主要是具原生性结构的音乐,即只供感性愉悦而存在的艺术音乐。这些艺术音乐作品可作为完美的、自我封闭的整体而存在。

4、关于美学问题:主要是音乐能否并如何成为人的情感的一种声音存在。虽然音乐中的情感是种不可名状、难以言喻的东西,但是它能否以一种独特的形式与音乐中的声音本体相黏合?

5、关于哲学问题:将牵扯类似物自体、情本体、声常体、听元体等等范畴,这类的to be问题与音响产品是否能产生结构性的关联?

二、音响结构力

(一)音响结构力概念解析

音响结构力,指的是基于质料、质地、质性、质量、质能、质感等等之上由单音为基点形成的音关系。结构力主要存在于音关系中,音响结构力包括原生性结构驱动、再生性乐音形态和复再生性固定型构。韩老师在他的博士论文中提出了三种不同的声音,第一种是自然天成的声音,与人类的活动无关;第二种是人为造成的声音;第三种是在自然天成和人为造成声音(尤其是后者)的基础上慢慢凸显出来的,历史生成的声音。在音乐中,不同的历史阶段所产生的作品都具有不同的声音特征,例如巴洛克、古典和浪漫派的声音,其相互之间都具有着衔接关系。当声音被确定为作品的音响结构之后,它在自身形式化进程中,通过原生—再生—派生滋生,形成一个庞大而复杂的结构系统,其总体趋势是由小到大、由简趋繁。

(二)与音响结构力相关的另外3个不同的概念,

1、原生性结构驱动:主要包括4种形态。

(1)前后接续:指声音依据时间的顺序有着前后关系  (2)上下叠置:例如复调 (3)顺逆相对:例如音阶的上行和下行 (4)正反互位:例如倒影现象
这些都是声音最原初的、本身所具有的现象,是浑然天成的,人为因素还未渗入其中,人们只是发现了这些规律并把它们运用到了作品之中。

2、再生性乐音形态
    声音的这些原生性的特点在进入音乐的领域中会发生各种变化。最基本的就是形成了乐音的形态——即音响材料及其可量化的形状,主要有6类。
(1)声音的高低 (2)声音的长短 (3)声音的厚薄(高低、长短、厚薄正好符合中国古代对于空间概念的术语“六合”)
(4)声音的浓淡, (5)声音的明暗(浓淡和明暗主要指的是音色的问题)
(6)声音的相位(指声音在整个作品中会处在什么样的位置上。在古典音乐中,声音的相位问题在声部关系中体现得并不明显,但是在当代音乐中,许多作曲家充分利用了声音的这一特征,因此许多现代作品能够充分地展示出声音的流动现象)

3、复再生性固定型构
    “固定型构”主要指音响结构形态及其组织方式,这是由以上再生性乐音形态所组成的一些现成的东西,可以直接运用到作曲家的创作之中。包括了调式调性、节奏节拍、力度强弱、织体疏密、曲体曲式以及律动音位。
    (三)库克和阿萨菲耶夫的启发
    韩锺恩教授“音响结构力”及其相关3个概念的提出,是受到了英国情感语言理论倡导者戴里克•库克(Deryck Cooke,1919-1976)和苏联音乐学家阿萨菲耶夫(Бори́с Влади́мирович Аса́фьев,1884-1949)的启发。
    1、库克在其最重要的理论专著《音乐语言》中提到了“调性音拉力”问题,指出调性音乐中,每个音是主次分明的,音与音之间的拉力所造成的复杂系统是与人类的某些情感经验、生活经验的记忆相联系的,这就形成了传统调性音乐语言的表情性质。而调性音拉力的或强或弱,与音响结构力的不同层次有着紧密联系。韩老师希望能由此展开一种新的视野:自然界有着向心力与离心力,那么既然有调性音拉力,是否也存在相反的、同样也可以产生特定的驱动的非调性音斥力?

2、阿萨菲耶夫《音调论》中的“导音”问题。阿萨菲耶夫认为,音和音之间的关系是音乐的基本形式,也是所有作曲家所必须面对和处理的问题。而欧洲音乐的“动词”就是导音。由导音对主音倾向性所形成的半音关系,是欧洲综合调式最根本的驱动因素,西方音乐史实际上就是一部半音化不断演进的历史。围绕着西方音乐最重要的调性问题,韩先生引入了对以下一些音乐本体内容的思考。

(四)音乐本体相关问题

1、旋律音调与调的关系问题
韩老师在这个问题的讨论中观照到了中西音乐学研究中对旋律音调和调性的不同理解。西方艺术音乐的研究颇受实证主义和形式主义的影响,关注音乐的深层结构——调性逻辑,这一点在查尔斯•罗森的那部奇书《古典风格》中有着鲜明的体现。而在中国传统音乐的研究中,学者们更加关注的是主题—动机的性格表现,偏重于文学性内容而非声音的本质。韩先生指出,虽然中国音乐的旋律性无可厚非,但是我们应该汲取西方音乐研究的精髓,进入传统音乐的深层结构,探索中国音乐旋律音调中类似乐学、律学中的宫音、律制等等在结构音关系过程中的深层控制,同时把握深层结构与表层性格的关系,这对中国传统音乐形态学的进一步研究是十分必要的。

2、音响结构的基本音关系
    音乐中的时间和空间结构是不可分割的。基本音关系主要依托上下左右前后明暗的时空间轮廓,依据具工艺性的音高音长音强音色音位等等乐音构成的基本要素。总结出了音高结构力、音长结构力、音强结构力、音色结构力以及曲式结构力的可能性驱动,尤其是音色结构力的可能性驱动除了明暗正负浓淡色度的色差之外,声音色彩的重复与变换、铺张与收缩以及纯净与混杂这些深层次的、对音乐作品具有结构性质的作用亦是不容忽视的。音色结构的内在驱动力很强,但是在我们传统思维下的“结构聆听”中常常被忽略。而在20世纪的音乐中,以音色来结构音乐的方式是十分常见的,如潘德列茨基的《挽歌》就不是靠音高来驱动的,而是以颜色来写作。韩老师希望学习音乐学的同学应该拓宽视野,聆听各种音乐,锻炼自己听觉的敏锐性,并在其中提升对音响直觉的感性文字表述能力。

3、结构旋律的音关系
    旋律的音关系以音高结构力为核心,但它是整体结构的模态。而作为核心结构力的音高,究竟是如何逐渐形成有艺术性并具美形式的声音线条呢?韩老师给出了两种可能性:

(1)据中西方可查证的资料,绝大多数音乐最初产生的时候是由嗓音发声的,早期的西方音乐多为一字对一音,如格里高利圣咏(plain song)就被理论家称为是“有音高的祈祷”。语调的不同以及语调音韵的延长产生声调(如感叹性的阿里路亚花唱旋律加上歌词之后所产生的继叙咏、附加段等),声调夸张离合起伏形成音调,音调依托声音结构逻辑给出曲调。韩老师指出语调、声调、音调和曲调之间应该存在着某种声音逻辑结构关系。

(2)钱仁康教授《音乐的内容和形式》挖掘了旋律的形式来源,他提炼出了5种来源。a、来源于诗歌的韵律,如歌唱性的旋律;b、来源于日常生活的语言,如宣叙性旋律;c、旋律的来源也可以是自然界的声响如流水声、雨声等;d、来源于器乐本身的语言,如钢琴和小提琴的语言是完全不同的;e、来源于和声。韩老师进而提出,旋律的这些不同来源提供了另一种可能性,那就是每种乐器都有自身的语言,乐器各自特殊的音色音质是有表情的,本身就具备了音调性。而在语调、声调、音调和曲调之外,是否还会有情调与格调乃至腔调的进一步滋生?

 4、通过音响结构过程中的核心环节来推进音关系的研究

 在研究音与音之间关系的过程中,应该注意其核心环节。如研究音高关系时,不应该一音一音地进行分析,而要研究音的强弱交替关系,如论述钢琴音乐的语言时应考虑作品中音势的张弛逻辑和句式的起伏逻辑;研究音长关系时,应注意其中的疾徐互动,以及句读段分逻辑,如古典时期周期性、方整性的句法结构和浪漫主义之后不规则的、愈发散文化的句法结构就应该相互区别;而研究音色关系时,应注意其中的阴阳离合,以及音块闪烁逻辑。另外,有些作曲家在作品中侧重于运用功能性关系(如瓦格纳),另一些作曲家注重的则是色彩性关系(如德彪西等印象派作曲家),而在现代派作曲家的作品中,这两种关系可能还会被拼贴在一起。因此,还要注意区分作品中功能声音与色彩声音的关系及整体布局。

三、与音响结构力直接相关的艺术问题

(一)抽象纯粹形式语言
这一命题是于润洋教授2013年提出的,对于研究声音是如何产生的问题是很有意义的。从视觉艺术的角度来看,早期的艺术是具有模拟性的,某一事物总是具有轮廓和形状的,可以被人用形态和色调摹写下来,这时还停留在求真阶段,并未上到审美阶段;而模仿本身就有自己的形式,对形态和色调的摹写促成了抽象形式语言的产生——线条和色彩,这与李泽厚的“积淀说”(即内容积淀成形式)是相吻合的。而纯粹形式语言正是产生于抽象形式语言的基础之上,是属于美术、音乐自身独有的一套语言构建形式。而音乐之所以能够成为抽象纯粹形式语言,正是由于其自身所具备的结构驱动性。

(二)通过声音修辞的音响叙事来考掘音乐的结构意义

 所谓声音修辞,是指一种声音的有序衔接。作曲家的作品是一个音一个音写出来的,一部作品从始端第一个音达到终端最后一个音,其音与音之间之所以有不同的结构方式,一定是受到相关因素的制约,这其实就是一种声音修辞。音乐学写作应进一步深入到作品内部,观照声音自身的结构修辞(音乐书写)。

(三)通过声音修辞构成的音响叙事

 所谓“音响叙事”并不是简单地用声音来讲述文学性的故事,而是指声音自身、内部的叙事结构。韩老师总结了钱仁康、钱亦平、杨儒怀以及贾达群教授的观点,认为通过声音修辞构成的音响叙事与声音本身的结构密切相关,是充分利用声音的多种结构要素,去构成一个可以表情达意的体系——音乐语言,而后,通过乐思-主题-主题扩充,可形成不同类型并互相衔接又成为整体的陈述,或是让作品中的结构元素与结构力互动并彼此激活。这样一种通过声音修辞所构成的音响叙事,自身可能就充斥了意义,也是可以进行考掘的。

四、通过听感官事实呈现出来的美学问题

“听感官事实”由于其不可实证性、难以叙说性,以及不同人审美心理感受的纷繁复杂性,常被认为是一种不定、可疑的事实。不定、可疑的听感官事实并不意味着它们就不可靠,真实的东西都是可靠的,只不过是没被人们体验到而已。听感官事实虽不明显,但我们也许可以通过顺应感性直觉的写作方式(明示或者直言)对其进行文字性表述。韩老师强调,音乐学的研究应特别注意调解好音乐自身和“弦外之音”(即音乐以外内容)间的关系,写作时避免这两个方面的极端主义思维——只谈音符,或是只谈音乐之外的文化问题。
韩锺恩先生的讲座还提到了一个有趣的问题,他通过对贝多芬钢琴奏鸣曲的3种写法与3个断代的分析,表明了自己对音乐断代史这种新兴问题的不同看法——断代史不应该仅仅是通史的局部放大,其中最关键的问题是“断法”,即断代于某一历史时间点的明确依据。在中国音乐史的著作中常常有不同的断法,它们都有明确的依据,例如杨荫浏先生的《中国古代音乐史稿》的断代依据是朝代的更迭,而黄翔鹏先生对中国古代音乐史的断代则是依据乐音的结构,分为三段、五期。韩锺恩先生进而追问,贝多芬被称为“新约全书”的32首奏鸣曲,其早、中、晚期风格的划分,依据何在?这些风格划分的背后还有没有其他东西?韩老师依托这些奏鸣曲声音的本体特征,给出了自己的解读。早期,贝多芬是用古典音乐法则找声音,属于依托风格(海顿、莫扎特等人)写声音的阶段;中期,贝多芬用启蒙思想法则码声音,这一时期是作曲家最显露个人风格特性的时期,其声音充满了戏剧性冲突;晚期,作曲家回到音乐和钢琴的本身,用钢琴触键法则摸声音,体现为一种依托声音写声音的方式,正如昆德拉在《帷幕》中所说,贝多芬晚期的音乐是“一个奇迹,一座孤岛”。

韩锺恩教授曾在我院开设过3场讲座,分别是《音乐学写作与马勒作品研究》(2010)、《李斯特标题音乐的结构意义以及由形式引发的美学问题——以交响诗<前奏曲>与b小调钢琴奏鸣曲为例》(2011)、《布拉姆斯第一交响曲的7种声音》(2013),引起了师生们的热烈反响。他以朴实、自然,贴近审美直觉的“敞开式”写作风格,对音乐作品的声音本质进行了细致入微的剖析。笔者认为,这种将音乐美学研究和音乐作品分析结合起来、从声音的本体特质中解读出作品审美内涵的研究方式,在中国音乐美学界中具有开创性意义,打破了音乐美学研究一贯以来的形而上姿态,从而真正对具体音乐作品的阐释、以及音乐创作和表演中的实际问题起到理论指导作用。正如黄宗权老师在总结性陈述中所提到的,已经有越来越多的学者意识到了韩老师研究的重要价值并渴望能够继续充实这些理论的内涵,今天现场众多老师和青年学子的到来就是最好的例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