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展示学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成果,让大学生创新创业创造活力竞相迸发,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9〕8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举办校第五届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敢为人先放飞青春梦 勇立潮头建功新时代
二、大赛时间
2019年4月~2019年6月
三、参赛团队与条件
以团队形式参赛,团队人数不少于3人。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大赛分为创意组和实践组。
1. 创意组参赛条件
团队已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但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且为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师生共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
2. 实践组参赛条件
团队运营项目已完成企业注册手续,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 1/3。对于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老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 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 15%)。
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且为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毕业5年内学生(2014 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2019年3月25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符合国赛文件中规定的师生共创组参赛条件的项目,法人不受此限制。
青年红色筑梦之旅项目只能参加实践组。
四、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赛程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4月25日至2019年5月17日
2.报名方式:各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进行报名。
(二)竞赛
1. 初赛(2019年5月20日至2019年5月24日)。由学校组织专家对参赛团队在网站上提交的项目计划书进行网络评审。
2. 决赛(2019年6月初)。优秀项目晋级现场决赛,决赛通过创业项目展示和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由评委现场评分、评定名次。
六、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设一等奖2个、二等奖6个、三等奖12个、优秀奖若干个。对获奖团队颁发证书,分别给予10000、5000、3000、1000元奖学金,并推荐参加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省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的团队可申请福建师范大学龙旺创新创业奖学金,用于参加后续能力提升集训。
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处
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