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条件且有意申报的同学:
1.明确是否符合参评对象:学制年限内按时注册的2018、2019级全日制研究生。
2.下载《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严格按照审批表“备注”的要求规范填写,纸质版一式2份,正反面打印,不得改变原表格格式,手写签名。
3.下载《音乐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条件审核表》(附件3),纸质版一式1份。准备相关证明支撑材料(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学生干部证明、志愿服务鉴定材料等),复印件,一式1份。
(1)科研成果复印件应包括封面、目录和正文三部分;
(2)申报参评的证明支撑材料应在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期间取得。
4.未缴清学费且不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或助学贷款有违约记录的研究生,不得申请本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确因特殊困难无法缴清学费的,请提交由导师作为担保人签名、单位领导签名并盖单位公章的说明。经审批获评的,奖金将优先用于缴交学费、住宿费(学校直接划账)。
5.未参加校纪校规考试或考试不及格的研究生不能参评本学年学业奖学金。
6.申请截止日期:2020年10月19日12点,逾期不予受理。审批表、审核表和证明材料提交至学院办公楼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