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2.21-27,音乐学院邀请中国艺术研究院音乐研究所研究员、全国百名优秀博士论文奖获得者——李玫博士前来进行为期一周的讲学、学术交流活动。李玫老师讲学的主要内容是有关中国乐律学知识的相关概念及运用,具体的题目是:中国乐律学理论律学方法概要。
在中国古代,乐学和律学是不分家的,我们在文献中通常会看到乐学和律学连用,统称乐律学。到了明代,朱载堉的《乐学新说》和《律学新说》出现之后,乐学和律学才被分开,而且各自有了明确的研究领域和研究范围。但相对于大多数音乐学习者来说,其本身对乐律学这门课非常陌生,甚至一提及乐律学就会产生“恐惧”感,而李玫老师的这次讲学之所以要将乐律学中最枯燥、最“无聊”的理论律学方法概要作为讲学的主要内容,就是因为她想传播一种做学问的理念:将律学的具体理论和我们的实践研究结合起来,用规范、科学的方法来指导我们的音乐研究,更重要的是要打破我们传统的音乐本体的研究模式,用律学的方法从微观方面,从音乐内部,从音与音之间的逻辑关系来做学理的理论研究,从而做到真正的以实证求说理的研究目的。
古人云:世外人法无定法,岂能以不法而法之?但乐律学作为一门学科,其本身就是一门科学,是需要,而且必须有一种方法来做指导的,这是学好这门学科的最重要的理论前提。
李玫老师这五天的讲学主要讲述了音程系数、音程值、相对波长,跃迁算子等理论律学概念及其应用,中间也穿插了一些相关的乐律学知识在实践中的应用,例如明清以来的琵琶共13品,其中,在演奏第7品和11品的时候会产生中立音,但是自从刘天华对乐器进行改良之后,这个富有特殊味道的传统的中立音就不见了,这也是杨荫浏在给阿炳录制琵琶曲的时候,阿炳总觉得在演奏第7品和11品的时候“味道不对”的原因……最后,李玫老师以自己对于燕乐二十八调和木卡姆的研究为例,讲述了自己是如何运用乐律学的知识来进行研究的。
李玫老师的这次讲学,不仅给我们带来了有关中国乐律学研究的最新动态和最新理念,更重要的是给我们带来了诸多的反思。
乐律学本是中国音乐史研究中最基本的问题,也是引导中国音乐史研究不可或缺的重要科学,但由于我国当前乐律学人才培养的不完善和音乐教育体制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弊端”,所以,这也就导致了我们现行音乐教育体制中不重视乐律学教育,或是仍然按照传统的教育理念来实施音乐教育的“弊端”。例如我们对于传统音乐本体的分析。其实在我们现行的音乐教育中,我们对于我们自己民族音乐的本体分析,仍然在潜意识中存在着以西方的音乐分析为基石来进行“比葫芦画瓢”式的对于我们自己的传统音乐的分析。虽然我们在传统音乐分析的理论研究方面已经取得了尽可能的用富有中国特色的音乐分析法来进行传统音乐分析的巨大成果,但是,这种根深蒂固的西式分析法在很大程度上仍然在当前的传统音乐分析中占有决定性的地位。所以,在某种程度上,这个问题也就成了阻碍我们当前传统音乐分析研究进步的绊脚石。从更大的方面来讲,这也就形成了当前我们学科建设的快速性与我们思维模式的滞后性这样一对矛盾。要改变这种现状,引进全新的乐律学分析方法不失为一种解决问题的良策——用音程系数来表明音程之间的关系,用音程值来表明音高与音高之间的距离,用相对波长来表明音与音之间的振动周期比……当然,律学的知识不仅仅只是这些。而且,这种引进并不是将原来的分析模式全盘否定式的引进,而是两者互为结合,相得益彰式的引进。如果我们能够从观念上认识律学,从思想上了解律学,从实践中引进律学,我想我们的传统音乐研究会走上一条全新的道路!
08级博士:任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