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4年万名大学生创业培训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闽人社函〔2014〕182号)精神,为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帮助更多的大学生成功实现创业,经研究,我校大学生创业培训基地、学生党员创业就业培训中心决定举办2014年“圆梦工程”大学生创业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意义
举办2014年“圆梦工程”大学生创业培训班,是我校贯彻落实《福建师范大学关于支持大学生自主创业暂行办法》的具体举措,是培养大学生创业意识、提高大学生创业能力的主要渠道,有助于实现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
二、培训对象
福建师范大学、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全日制在校学生(优先考虑具有创业意愿、创业项目或创业计划大赛参赛经验的学生)。根据省人社厅的要求,参训的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50名学生由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工处选送。
三、培训目标
(一)培训宗旨:以培训促创业,以创业带就业。
(二)培训口号:你我创业梦,共筑中国梦。
(三)培训目标:普及培训450名大学生,重点扶持10个大学生自主创业项目,实现培训后实际开展创业的大学生人数超过50人。
四、培训时间与培训课程(详见附件1)
五、培训地点
福建师范大学仓山校区100人和旗山校区350人(含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50人)。
六、培训形式
本次培训采用集中授课、互动教学、案例分析、情景模拟、小组研讨、团队拓展、参观访谈、创业计划竞赛、创业实践等进行培训。
七、报名方式
各学院指定一名辅导员专门负责创业培训班的报名和组织工作,根据培训建议名额分配表(详见附件2)通知并选拨有意向的学生填写《福建师范大学2014年“圆梦工程”大学生创业培训班报名表》(详见附件3),并于6月19日前将参加培训学生的报名表、学院汇总表(详见附件4)纸质版(一式一份)送交至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电子版(打包并命名为“学院+创业培训班报名材料”)发送至fjnucy@163.com。
八、有关政策
2014年“圆梦工程”大学生创业培训班是我校今年举办的规模较大、层次较高的创业培训班,将免费为大学生自主创业提供业务、技术、智力、政策、法律等方面的指导和服务。培训结束后,学校将为完成全部培训课程并通过考核的学生颁发结业证书,对有前景较好的大学生创业项目提供重点辅导、个性化指导和后续扶持服务,并推荐入驻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福建师范大学大学生创业基地、福建省高新技术创业园、福州市大学生创业基地,重点扶持一批大学生成功创业。培训成绩优秀的学生可申请免修大学生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课。
九、培训要求
各学院要充分认识此次创业培训班对于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的重要意义,认真做好宣传工作,积极动员具有创业意愿、创业项目或创业计划大赛参赛经验的学生参加培训,要积极组织学生党员参加培训、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在创新创业中的先锋模范作用,确保培训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同时,各学院要紧密结合学院、专业实际,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创业教育、创业指导、创业培训等活动,为学生提供了解创业、参与创业、实践创业的机会,促进学生创业群体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引导学生在创业活动中受磨炼、增知识、长才干,切实提升学生的创新创业意识和能力。
联系人: 陈 亮
联系电话:0591-22867268
电子邮箱:fjnucy@163.com
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处
201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