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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院获得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时间:2014-07-22浏览:933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批准2007年度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建设项目的通知》(教高函〔2007〕29号)精神,我校由王耀华教授负责的“音乐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被评为“2007年度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评选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是实施“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项目之一,是推进人才培养模式综合改革,探索教学理念、培养模式和管理机制全方位创新,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2007年度,我省共获得3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我校1个,厦门大学1个,福州大学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