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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专业建设——音乐学专业(师范类)

时间:2007-04-20浏览:493

本科专业建设——音乐学专业(师范类)


    音乐学院音乐学专业(师范类)本科于1962年设立。目前,我院的音乐学专业处于全国同类院校的领先地位,具有较强的学科优势。如学位点的建设起步较早,拥有在全国有影响的学科带头人。音乐学依托综合性大学的多学科、多种专业的有利条件,对推动音乐学与其他学科的横向联系、建立交叉学科和边缘学科、促进音乐学学术研究等方面,都将取得良好的效果。
    对于音乐学专业(师范类),我院将继承传统,培养中小学音乐师资,关注新课程标准与师范生教育的关系,倡导“快乐学习”、“研究式学习”,素质教育与专业知识教育并举,发展“一专多能”的人才培养模式。
    目前音乐学院师资总数85人,平均年龄38.87岁,其中教授13人,副教授24人,讲师39人,助教9人,拥有博士学位的7人,硕士学位的38人,在读博士5人,在读硕士8人,具有外校学缘的22人,正副教授全部有为本科生上课。既可以比较从容地安排各本科专业的教学任务,满足人才培养需要,又留有进一步引进人才的空间。从教师的年龄、学历、职称、学缘结构情况看,是一支教学力量强、配置结构较合理师资队伍,适应音乐学院的教学和学科建设需要。各学科(专业)有带头人、形成学术梯队、有数量相当适宜的骨干教师,具有良好发展趋势,能够充分满足未来的教学与学科发展需要。同时学院还采取外聘部分教师授课、外请专家讲学等办法提高教学质量

    在教师培养方面,我院采取了如下措施:
    加强助教培养工作,给青年助教配备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工作责任感强的指导教师,指导青年助教制定和落实工作、学习计划。
    强化青年教师技能汇报制度,每年举办一次青年教师技能汇报会,要求40岁以下教师必须登台汇报。
    有计划地派遣青年教师出外进修学习、访学。进修学习完成返校后,必须作汇报演出或作专题讲座。
    鼓励教师提高学历,对于在外攻读学位的教师,给予全额工资,年度考核按满工作量计算,对于在本校攻读学位的教师,工作量上予以适当照顾。
    积极邀请国内外专家、学者来校讲学,为教师提供就近学习机会。
    加强对外艺术交流,每年选派一些教师赴境外参加艺术交流活动。
    鼓励教师参加高层次学术交流活动。

    学院支持鼓励将教师科研成果转化为本科教学内容,提高教学水平
    1、叶松荣主编《西方音乐史》(教材)获福建省第六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获奖证书见附件)。该教材在已有的论著、材料的基础上,经过不断的教学实践提炼而出。现已作为我院“西方音乐史”本科课程的主要教材,受到学生好评。
    2、以福建师范大学音乐学院为牵头单位(王耀华为负责人)的课题组,承担了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十五”规划(教育类)国家级重点课题《中小学音乐教育发展与高师音乐教育专业教育教学改革》的研究。在该课题研究过程中,受教育部体卫艺教司委托,拟定了《全国普通高校音乐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课程指导方案》(教体艺【2004】12号),该方案从2005年秋季开始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含综合大学、师范院校、艺术院校)音乐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中实施,将对全国高校音乐学教育专业的人才培养起重要的促进作用。(附件:国家教育部证明、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课程指导方案》的通知)
    3、王耀华、王州编著《世界民族音乐》(教材、人民教育出版社、2004年10月),获福建省第六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获奖证书见附件)。该教材自2004年以来,一直作为“世界民族音乐”课程的主要教材运用于本科教学中,并被国内多所音乐院校作为该课程本科教学的主要教材。
    4、由王耀华教授负责的“世界民族音乐”本科精品课程建设项目,于2006年获得福建师范大学校级精品课程和福建省高等学校精品课程认定,现已申报国家级精品课程。该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的成员有:马达教授、刘富琳副教授、王州讲师、黄少枚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