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近日,教育部下发《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7),随后将组织开展第七届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为了在第七届国家级、省级教学成果奖评选中能够取得好成绩,经研究,决定启动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的申报和国家级、省级优秀教学成果奖的推荐工作。现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本次教学成果奖奖励范围为我校教师及其他与教学相关人员在教育教学改革方面取得重大突破,获得显著成绩的教学成果。主要包括(供参考,以正式文件为准):
(一)在转变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调整专业结构,改革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及其相关的教材,提高教师业务水平和教学能力,改进教学方法和教育技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二)在组织教学工作、推进教育教学管理改革,推动教学管理现代化,加强实验实训基地建设、教师队伍建设、人才培养质量标准体系建设、教育信息化建设、优质教育资源共享体系建设、产学研合作、国际交流与合作,构建质量保障体系、教学质量监控工作,开展教育质量评估,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机制等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的成果。
二、奖励名额
2013年度,拟评选45个左右校级教学成果奖项目,其中设特等奖5项、一等奖20项、二等奖20项。获得校级教学成果特等奖和一等奖的项目,经学校推荐,可参加省级教学成果奖评选。
三、申报条件(供参考,以正式文件为准)
申报的教学成果主要形式为反映以上范围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的实施方案、研究报告、教材、论文、著作、系统软件等,必须能够反映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和实用性,其中教材应具有一定的特色,在国内同类教材中处于先进水平并已正式出版。已获得往届国家级、省级、校级教学成果奖,近四年来未能取得新的突破和创新的教学成果不得参加本届的申报和推荐。
教学成果奖可以个人或集体两种形式申报。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5人,主要完成单位一般不超过3个。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必须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必须具有良好的师德和学风,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
四、申报程序
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个人或集体自愿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由所在单位择优推荐,报送教务处。教务处组织专家,根据申报条件,对各项目的申报材料进行初评。学校召开教学工作委员会会议,对各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遴选出正式候选项目。最后报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评选和推荐结果将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五、申报材料
(一)所有申请教学成果奖的,须填写汇总表(见附件1,一式1份)、推荐书(见附件2,一式5份)、简明表(见附件3,一式45份)、承诺书(见附件4,一式1份)和反映该成果的总结(不超过5000字,一式5份)。
(二)拟申报校级教学成果特等奖、一等奖的,还须在申请单位的主持下,对成果进行鉴定,并提交鉴定书(见附件5,至少要有一名外校同行专家的书面鉴定意见,一式5份)。
(三)经确定推荐申报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的,还需提供真实反映该成果的视频光盘(电子教材除外,一式3份,待校级评审结果出来后,再拍摄)。
(四)教学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样书(一式2本)。
本通知附件的电子版已上传至教务处网站(网址:http://jwc.fjnu.edu.cn),不再随通知下发,请各单位从网站下载。
请各申报项目根据推荐书填写说明(见附件6),于12月13日前,完成项目推荐书及其他相关材料。待教育部、教育厅正式文件下达后,根据有关通知要求,进行修改后,报送教务处(地址:旗山校区校部办公大楼408室),同时将材料的电子版发送到jwcjxk@fjnu.edu.cn,联系人:周志强,电话:22867392。
六、注意事项
各单位必须对申报项目的有关材料进行认真、严格的审核,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抄袭舞弊等违纪行为。若有违者,一经发现,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开展教学成果奖励工作,是创建一流教学工作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和教学管理、教学辅助、教学研究等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实践,加强教学建设,深化教学改革,强化教学管理,为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和培养更多的优秀人才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1.福建师范大学第七届教学成果奖申报项目汇总表1汇总表.doc
2.福建师范大学第七届教学成果奖申报项目推荐表2推荐书.doc
3.福建师范大学第七届教学成果奖申报项目简明表3简明表.doc
4.福建师范大学第七届教学成果奖申报项目第一负责人承诺书4承诺书.doc
5.福建师范大学第七届教学成果奖申报项目鉴定书5鉴定书.doc
6.福建师范大学第七届教学成果奖推荐书填报说明6填写说明.doc
7.《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7《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实施办法.doc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