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先进班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师大学校办〔2020〕10号)文件(以下简称《评选办法》)要求,现将2020-2021学年校学生先进班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
(一)校学生先进班集体
(二)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标兵(高水平创新创业竞赛获奖单列)
(三)三好学生、三好学生(高水平创新创业竞赛获奖单列)、三好学生(兼职辅导员单列)
(四)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干部(校级学生组织单列)、优秀学生干部(兼职辅导员单列)
二、评选方式
本次参评对象为2019级、2020级全日制研究生,符合条件且有意申报的同学:
1.明确是否符合评选条件:仔细阅读文件《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师大学校办〔2020〕10号),明确是否符合申报条件。
2.先进个人下载附件1《福建师范大学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审批表(研究生)》(纸质一式2份);先进集体下载附件2《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先进班集体审批表(研究生)》(纸质一式2份,由各班级班长填写)。审批意见一栏和附件1非单列参评依据一栏先不填写。
严格按表格要求填写清楚,不得改变原表格格式!
三、评选截止时间
申请截止日期:2021年11月9日12点,逾期不予受理。审批表先提交至各班级班长处,各班长收齐后再提交至杨思佳同学处。
四、名额分配
(一)校学生先进班集体:1个
(二)三好学生标兵:1个
(三)三好学生:8个
(四)优秀学生干部:8个
福建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2021年11月8日